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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徐如花 我是1998年得法的,在幾年的修煉中,有幾處不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,在此一一陳述並嚴正聲明。1999年,我住在一家旅館,乘我不在時,邪惡非法搜查了我的旅行包,查出了大法書籍,我返回旅館後,邪惡把我帶到派出所,詢問我“還有沒有大法書籍?”當時由於學法不深,還以為要說真話,回答:還有。結果大法書籍,全部被邪惡沒收。幾年來我一直為自己所犯下的這麼大罪而痛心、愧疚。特在此聲明:當時我所做、所說的對不起師父、對不起大法的言行和留在派出所的筆錄全部作廢。2000年在派出所邪惡問我:資料哪兒來的?回答:某某給的。當時由於學法不深,還認為是說了“真話”,現在我認識到了,這是配合了邪惡,以上我對邪惡所說的言行和筆錄全部聲明作廢。2000年10月在看守所,由於對大法的認識不深,曾對邪惡說過:“兩年內不上北京,在家煉功”。以上我對邪惡所有的言行和筆錄全部聲明作廢。2001年在看守所,我說法輪大法是正法,我沒有罪。邪惡卻在筆錄上寫上我“擾亂社會治安”的罪名。我告訴邪惡:這些不是我的原話,你們寫的話你們要負責,由於學法不深,儘管我不滿意,但是還是簽了字。以上我對邪惡所有的言行和筆錄全部聲明作廢。雖然我不知道以前在歷史上和舊勢力是否有過約定,但是我堅決全面否定舊勢力的安排。特在此聲明:不管在任何場合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。今後我要以法為師,勇猛精進,跟上正法進程,努力做好師父要求的“三件事”,對得起師父的苦度,做個真正的大法弟子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3月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9/9690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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