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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張鳳琴、辛錫銘 99年7.20大法遭到迫害後,派出所到我家讓我們寫“不煉功”保證。由於當時學法不深,心想:大法不能丟。你不讓我煉,我在家偷著煉,我給你寫也是假的。就這樣給他們寫了一份假保證書。現在通過學法的深入,認識到這種做法不符合大法的標準,違背了“真善忍”,作為一個正法時期大法弟子必須在邪惡面前抵制邪惡,堂堂正正的證實大法,表面上也不能隨和邪惡,不給邪惡留下可乘之機,不給自己修煉路上留下陰影。在此嚴正聲明:以前給派出所寫過的“不煉功保證”作廢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2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3月2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9/9690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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