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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劉巖 99年中共迫害大法之初,我曾經被鄉派出所找過,寫了“保證書”。2000年大二暑假在家時,因為攜帶傳單被發現,非法關押於縣看守所,在當時寫下了“保證書”,之後在黨校又寫了所謂的『四書』。回到學校後,又口頭向系領導表明過“不煉大法”。我現在在此嚴正聲明,以前寫的所有寫的“保證書、四書”之類的全部作廢。所做的對不起大法的行為作廢。一定加倍彌補,在修煉這條路上一直走下去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3月4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9/9690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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