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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肖明全 2004年3月23日,一幫邪惡抄了我的家,並將我綁架至看守所,關押了我一個月後,又把我送到洗腦班進行迫害。之後,他們又搞假材料判了我三年勞教,7月1日將我送到勞教所。由於我學法不深,在高壓與邪惡的欺騙下寫了“四書”。我做錯了。現在嚴正聲明所寫“四書”以及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並決心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從今後堅信師父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3月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9/9690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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