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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李秀霞

    我叫李秀霞,99年7月20日因依法去北京上訪被非法關在派出所。在派出所期間,我遭到了體罰、打罵、被強迫看誣蔑法輪大法的新聞、強迫學習誣蔑法輪大法的報紙,並被強迫寫不煉法輪功的保證,否則不予放出。我被非法關押了十來天。由於自己學法不深,走向邪悟,最終違心寫下了不煉功的保證,對不起偉大的師尊。

    在此我嚴正聲明:我所寫的不煉功的保證作廢!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統統作廢!

    我要投入正法洪流,加倍彌補自己的過錯,“堅修大法緊隨師”!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1年2月16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2/25/8322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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