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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馬桂霞 在99年11月的某一天,我被當地派出所片警騙去,在欺騙與高壓下,我違心的寫了“不煉法輪功”的保證,當時心�堣]特別難受,只想敷衍片警了事,我心�媮椄O信師信法,回去後我還做我應該做的。當時沒有認識到修煉的嚴肅性.隨著學法的不斷深入,我深感這是在人心的驅使下所犯的一個大錯和大污點.修煉是嚴肅的,同時我也悟到嚴正聲明的嚴肅性,特此在明慧網上嚴正聲明,以前在高壓下所寫、所說的全部作廢.並加倍修正自己,按師父要求的三件事努力做好,走好每一步,堅修大法到底.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3月5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9/9690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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