聲明人:江美秀
我在單位及拘留所違心寫的“不修煉”的保證現聲明作廢。緊跟正法進程,堅修到底。
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
聲明日期:2005年3月6日
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9/9690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