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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徐耀真 我1996年得大法,99年7.20以來,江氏集團對法輪大法非法取締、打擊、鎮壓。我在證實大法講清真像中被枉判三年勞教。在獄中遭受了偽善的欺騙,由於長時間學不到法,個人怕心,執著心嚴重,在加上老伴在勞教所被迫害得半身癱瘓,想急於回家照顧,正念不強,神志不清時寫了所謂的“三書”。這是對大法的侮辱,也是自己修煉中的恥辱,內心十分痛苦,也對不起師父的苦度。儘管內心沒被洗腦,但已給正法帶來負面影響。特在此嚴正聲明凡是99年7.20以來至現在違心所說、所寫的不符合大法要求一律作廢。洗刷污點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3月3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10/9696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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