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| |
| 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 | |
|
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劉秀英 我1999年5月1日幸得大法,剛學法不長時間7.20就來了,當時真有天塌下來的感覺,就像在沙漠裡一樣,沒有了方向。由於放不下情,在8月份縣公安局、還有社區主任到我家拿走大法書,還叫我簽字“從此不煉了”。那時我想“反正我知道大法好,你不叫我煉,我就在家煉”。這些年一直在按師父的要求做好三件事,從看了2月24日明慧週刊後,才知道我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必須全部作廢。包括邪惡對我的安排也不承認,以法為師。做好三件事,彌補過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3月2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10/96961.html |
|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|
| 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