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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崔志慧 2002年因學法不精進,派出所要我寫了“不煉功了”,我在後面簽了字。以後,我總覺得不舒服,總覺得對不起師父,對不起大法。2004年我看到師父的很多經文,我又回到大法洪流之中,我感謝師父再次給我機會。我要勇猛精進,按師父說的三件事去做。嚴正聲明簽字作廢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3月3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10/9696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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