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| |
| 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 | |
|
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雅禎 我於1月4日講真像時被邪惡迫害共16天,其中有幾天由於人的執著,用人心對待迫害,如照相、簽字、做板等。迫害逐步升級,才悟到自己錯了,後逐漸做好,現在聲明簽字全部作廢。家人替我簽的字也作廢。正念正行。做好三件事,彌補過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1月22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10/96961.html |
|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|
| 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