聲明人:耿花玲
以前我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及家人代寫的“保證書”一律作廢。
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
聲明日期:2001.2.24
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2/25/832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