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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王秀蘭 我是於1998年6月有幸得法的,1999年7月20日大法遭到迫害時,我於7月22日去省政府上訪,可是接待我們的卻是警車、武警。被抓捕後,由於當時對正法認識理解的不深,在與警察做筆錄時,我說了“不讓煉就不煉”的話。由於當時說的不是心�婺隉A也沒當回事。但現在想來極不嚴肅,無意中承認了舊勢力的安排,嚴重的違背了大法法理和正法時期大法弟子的心性標準。為徹底清除自身的邪惡因素,全盤否定舊勢力的所有安排,和舊勢力徹底決裂,我嚴正聲明,當時我所說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法理的話一律作廢。做一名堂堂正正的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。今後我要堅修大法緊隨師,走好最後這段圓滿的路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3月4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10/9696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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