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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玉琴 2001年1月,由於上北京證實大法,被當地派出所抓了回來,勞教三年。在勞教所,我在邪惡的迫害下,由於不能在法上認識法,我在怕心和執著心的帶動下被邪惡鑽了空子,被動的走向邪悟,走向了大法的對立面。回來後在師父的加持下,在同修的幫助下,認識了錯誤,認真的學習大法。對照大法我的言行是嚴重的破壞大法的行為。所以在這裡嚴正聲明,以前不管是在勞教所、看守所、社區或街道等相關的場所,所有簽字、所說、所做、所寫的一切不利於師父、不利於大法、不利於修煉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廢。今後一定要堅信師父、堅信大法,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,永遠跟師父走,堅修大法、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3月3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10/9696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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