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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郭淑玲 99年7月21日我去省政府上訪,被我因學法不深,兩次邪悟,給大法造成過重大損失;市公安局非法抓捕,在強迫壓力下違心的說“不煉了”。並交了一本《轉法輪》。回到當地,鎮上和街道主任、書記怕我去北京每天到我家看著我,對我無理干擾。因此我產生了怕心,就把師父的法像送到農村親戚家,後來又把家�堛煽X本大法書也燒了。我錯了。今天鄭重聲明:在強迫壓力下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今後我要緊跟正法進程,做好三件事,珍惜修煉機緣,加倍彌補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2月28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10/9696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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