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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吳明利 我在1999年7月進京上訪。被當地派出所劫持,他們要我寫“保證書”,被我拒絕,後來他們找到我的家人,逼迫我的家人替我寫了“保證書”,由於當時自己學法不夠,有矇混過關的想法,沒有阻攔,也沒有聲明他人代寫的“保證”無效,這就等於默認了舊勢力。通過學法,我現在認識到我的家人替我寫的所謂“保證”,也是我默認了舊勢力對我的迫害,我在此嚴正聲明:我的家人替我寫的“保證書”作廢。我堅決不承認。講清真象,救度眾生,做好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2月2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10/9696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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