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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俊芹 99年7.20以後,我丈夫的姐姐因修煉法輪功去北京上訪,被市拘留所拘留,當時我還是個常人,代姐姐寫了“保證書”,因並強迫她按了手印,就認為讓她早點回家,也沒多想。經過了五年多的時間,因最近我看了《轉法輪》一書,開始走入了修煉,才知道我所做的一切是錯的,無意中幫助了邪惡,也傷了姐姐的心,更是我看清了共產黨的邪惡用心。以後我要勇猛精進,特此聲明,以前所說、所寫不符合大法的一切作廢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2月28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10/9696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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