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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寶剛 我在2000年因發放法輪功真像材料,被惡人舉報,被勞教2年半。由於舊勢力迫害,自己有執著心,在壓力面前寫了“悔過書”後邪悟。出來以後寫了嚴正聲明,後來派出所多次到家迫害我並把我二次非法勞教。由於我正念不強,又一次寫了“悔過書”。最近通過學法和同修切磋,認識到修煉是嚴肅的,我嚴正聲明:在勞教所裡寫的“悔過書”全部作廢,以後加倍彌補,緊跟師父的正法進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3月4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10/9696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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