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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梅新華 7.20後在怕心的帶動下,我將大法交到公安局,犯下了如山如天的大罪,又向邪惡違心寫了“我的認識”。在此本人嚴正聲明:這一切違反大法的行為徹底作廢。堅修大法到底,加倍做好師父要求的“三件事”,彌補天大罪過!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2月26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10/9696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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