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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張連華 在邪惡迫害的初期,警察讓我簽字,我配合了邪惡,並交了一本《卷二》、和煉功帶一盤。由於私心沒證實大法,內心一直很內疚,做了一個大法弟子絕對不該做的事。今後一定加倍彌補,講清真象,救度眾生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3月5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10/9696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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