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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李連思

    我曾三次被邪惡綁架,其間有幾件事必須在此聲明:1.被迫行賄:2000年我從國外回來,因隨身攜帶《轉法輪》在海關被邪惡扣押,後驚動公安部。70多天後強行指派擔保單位(其實就是監控)辦“取保”。當時我所在單位因業務需要急催我出國,然而邪惡壓著我護照不給,迫於無奈將“取保金”向其行賄才拿到護照。此舉純屬學法不精,主意識不清,完全符合舊勢力意志,忘記自己大法弟子的身份,是被人心及觀念帶動下所為,特此聲明作廢。2.變相行賄:2002年在製作和傳遞真像資料中因心性有漏被舉報再次遭綁架,被非法刑拘八個月。後送勞教時被師父救出。當時片面的認為:大法弟子用心做事,而邪惡是用錢在做事,它不就愛錢嘛!扔塊骨頭給狗去啃,順利的走出大門而不被狗咬,看守所根本不是大法弟子該呆的地方,絕食申訴等都是消極承受。為此,我做了“向狗扔骨頭”之事。為此舉我嚴正聲明:當時環境中一切不符合大法的思維、言行一律作廢!3.文字遊戲:我用一些自以為很智慧的方式與邪惡週旋。第一次直面邪惡時的詳情已記不清楚,大意是問及我還煉不煉時,我回答“只修不煉”。自以為自己智慧,邪惡聽不懂,卻完全忘記大法修煉是很嚴肅的,我只把它當成人對人的迫害。在此聲明此話全部作廢。歸正自己,正念正行。第二次被綁架時,經師父點化明知闖出魔窟時間,然而對師父信念沒有百分百,終被人心帶動,寫一所謂的“保證”,此文章不知何故最後又完整的回到我手中,我想這是師父不允許我再次留下污點的又一次慈悲點化,感謝師尊,我當時毀了它。儘管如此,此事已發生,很有必要再次鄭重聲明,當時不在法中的一切所思所為全部作廢。今後的路,正念正行,做一個合格的正法弟子。如果以前與舊勢力簽過甚麼約定(本人閉著修),在此一併聲明作廢。徹底否定舊勢力,堅修大法緊隨師!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5年3月2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10/96961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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