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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王靜宸 一年前到勞教所探視被非法勞教近兩年的女兒,到接待室後才知道,要在邪惡印好的誣蔑師父和大法的表欄上簽字才准接見。由於自己法學得不好,關鍵時刻沒有正念正行,被思念女兒的人心所帶動,違心的簽了字。回家後立即向師父的法像請了罪,以為就行了。直到最近通過學法才認識到這是犯了不敬師、不敬法的大罪,問題太嚴重了。還想起了一件對不起師尊的事情。就是在7.20後的一天,支部書記通知我交大法書,當時為了應付過關,就交了一些。現在知道這完全是錯誤的,都是違背師尊教誨的大罪。特此聲明,過去所寫、所做的一切不敬師、不敬法、不符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今後一定要學好法,時刻保持清醒的頭腦,正念正行,做一個合格的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3月3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10/9696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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