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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王俊榮 我是九六年有幸得大法的,真是受益非淺,一言難盡。2000年底,我去北京證實法,在天安門廣場被邪惡抓去,在拘留所儘管沒報出姓名、地址,但還是向邪惡寫了一句“不再來北京”的“保證”。當時寫出這話的同時我就感到錯了,這幾年這句話一直在心�堙A想起來總不是滋味,感覺是自己在與邪惡交鋒中的一個污點。因此我通過明慧網站嚴正聲明在邪惡威逼下所寫的那句話作廢。今後不管在任何情況下都要全盤否定舊勢力的干擾與迫害。緊隨師父,一切聽從師父的安排,努力精進,做好三件事,做一個真正的大法弟子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3月3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10/9696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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