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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王螢 99年7.20以後,街道通知我,要找我談話並讓交大法書。我當時已從單位退休,因怕他們找到單位讓單位知道自己煉功,違心的把大法書交了。一年前去勞教所看望被非法關押近兩年的女兒,因思念女兒,執著常人的情,為能見上女兒,違心的在誣蔑師父和大法的表格上簽了字。我現在認識到自己的行為是對師父、對大法最大的不敬。聲明自己過去所做、所寫的一切不符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今後要認真學好法,做好三件事,做一個合格的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,不負自己的使命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3月4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10/9696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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