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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張亮
1999年6月13日,因下載、複印師父經文到分局政保科過關,沒過好,違心地說了許多違背修煉人心性標準的話,並在所作筆錄上按了手印,簽了字。7.20以後沒有保護好大法資料,被父母撕的撕、毀的毀。我心�堣Q分難過、難受。99年公安局又對我多次糾纏,我又違心地說了許多違背修煉人心性標準的話。 2000年3月,為大法進京上訪,拘留15天,配合邪惡照了像,留了指紋。在犯人攻擊大法時沒膽量制止,滋養了邪魔。 2001年3月12日市公安局到單位找我,要帶走我。在師父的看護下,我從他們的眼皮底下“逃”了出來,證實大法,講清真象。 在此我再次嚴正聲明:以前所說的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修煉人心性標準的東西(事情),全部作廢。不給大法抹黑。不辜負師父的慈悲苦度。 今後自己要加倍彌補,挽回自己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堅定實修,跟上師父正法進程,做一個大法粒子此時應該做的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1年7月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7/2/1275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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