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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宋春梅 1999年7月,因學法不深,我代本單位負責人在所屬街道辦事處發的“禁止進京上訪責任書“上簽字。在此,我嚴正聲明:我所代簽的一切有違大法準則的言論全部作廢。我是師父的弟子,我只聽師父的安排,其他的安排我都不要,都不承認,做好師父安排的三件事,助師正法,救度眾生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3月6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11/9703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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