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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睿環 1999年“7.20”後,高壓迫害下,家人在我不在的情況下替我簽的字,以及我走出來證實法在派出所筆錄上簽的字和“同意拘留”的簽字都是不符合大法的,大法修煉是最正最嚴肅的,我聲明: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統統作廢!我一定堅修大法緊隨師,以大法賦予的正信正念除惡!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1年2月2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2/25/832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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