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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荊梅珍 7.20迫害以後,由於怕心、私心很重,採取了人的辦法與邪惡週旋,如簽字“邪教害人,天理不容”,違心的傷害了大法與師父。現嚴正聲明此簽字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言行一律作廢!堅信大法,堅信師父,做好三件事,在救度眾生中修好自己,成為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!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3月7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11/9703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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