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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陳志方 94年得法,曾參加師父長春第七期法輪功傳授班,學法後身心受益,明白了人生的真正意義,懂得了做人的道理,努力按照“真、善、忍”的標準做了好人,對家庭、社會以至個人均帶來了好處。然而,99年7月20日,江某某出自於個人的妒嫉,一意孤行,發動了對法輪功的迫害,一億人的正信遭到了鎮壓。為此我毅然踏上了進京上訪的道路,想為大法的不白之冤討個公道,結果於99年8月28日在北京某旅店遭到北京公安的非法抓捕,並被遣送回當地關進拘留所,之後於99年10月14日被非法勞動教養一年。在被迫勞動教養期間,人身自由遭到了嚴格的限制,人格尊嚴受到了極大的屈辱,並在大隊負以沉重的體力勞動,後期又遭到管教人的電棍電擊、毆打、以至加期的恐嚇。在這種身心均遭受嚴重的傷害下,由於自己人心的執著,更由於自己學法不深,順水推舟的主動接受“邪悟”,結果,在管教們的唆使下,寫了“三書(保證書、決裂書、揭批書)”,給大法和師父造成了嚴重傷害,給自己的修煉留下了污點,現回想起來真是後悔莫及。現鄭重聲明:在勞教期間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堅信師父與大法,加倍彌補,做好師父要求的“三件事”完成救度眾生的使命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3月5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12/9712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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