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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鄭少珍 我98年5月得法,通過學法煉功,各種疾病完全消失,身體健康,心靈得到淨化,是偉大的師尊給了我回歸返本歸真的回家之路。99年7.20後,當地派出所、政府人員多次到家騷擾,說“黨員不許煉功”,還不許教別人煉,要寫保證。99年10月份去北京上訪,回來後被非法關押在當地的拘留所。2001年10月份,被非法關在當地拘留所。2004年4月2日,被惡警帶到拘留所,並非法判勞動教養2年,在這期間因自己學法不深,法理不清,用人的辦法矇混過關,在自己不理智、不清醒、不明真像時所有不符合大法標準所寫、所做和家人代筆“保證”,強行按的手印,在此嚴正聲明全部作廢。今後一定做好師父讓做的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3月2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12/9712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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