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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姜得軍
我於1999年寫的“保證書”,全部聲明作廢。2001年單位讓我寫關於"自焚事件"的認識,我堅決抵制,後來在我不知道的情況下,單位以我的名義寫上了,我在此聲明作廢。我以前做了錯事,我一定加倍彌補,我會用自己的行動來證明自己所說的一切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1年6月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7/2/1275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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