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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曹鳳英 由於在法理上認識不清,在99年7月20日邪惡瘋狂迫害法輪大法後,曾在高壓下向邪惡妥協,寫保證、交書、交法像、出賣同修,在拘留證、逮捕證上簽字,以上所有不符合大法要求的事,給大法帶來了損失,抹了黑,現嚴正聲明以往所有簽字作廢。並對邪惡判我三年的無理迫害不予承認!今後在正法最後時期,我要珍惜大法修煉機緣,加倍彌補,跟上正法進程,不辜負師父慈悲苦度,做好學法、講真像、發正念這三件事。緊跟大法進程,走好最後的路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3月4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12/9712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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