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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鳳英 我98年得大法,學法後身心受益。99年7.20邪惡打壓,在邪惡的高壓下,由於學法不深,在主意識不清的情況下,做了大法弟子不該做的事,讓別人寫了“決裂書”等東西。通過學法和師父的經文,使我認識到以前所寫所做的不符合大法標準的東西都是錯的,對不起師父的慈悲苦度,現在我嚴正聲明:以前所說所寫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廢。今後努力跟上正法進程,來彌補過失。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3月5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12/9712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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