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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肖乃娟 99年7月20日惡惡警多次上門騷擾,本人向惡警寫過“保證書”,說“以後不煉功,不上訪”。以及在拘留所期間家人代寫的“保證”一律作廢。同時,從根本上否定舊勢力對本人所安排的一切。走好、走正修煉的路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3月8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12/9712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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