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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英傑 我在7.20以後有過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配合過公安人員的要求,讓照相、按手印,我都做了,很長時間做的不好,一直很後悔,認為自己不行了,後來,看了師父的講法,我又繼續做師父交待的三件事,堅決跟師父走到底。在此聲明,在邪惡的所迫下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3月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12/9712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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