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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陳水秀 本人兩次到北京證實法,被當地派出所抓回來並簽了字“保證不去北京”,後來被抓去洗腦班強行洗腦並簽了字。在此嚴正聲明所有簽了字、“保證書”、不尊敬老師、不尊敬大法的東西全部作廢。做好三件事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3月6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12/9712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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