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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魏芝梅 我於2002年在北京,邪惡強迫簽的字全部作廢。於2001年給街道派出所寫的“不去北京”,聲明作廢。在派出所用手掌按的全掌印和簽的字聲明作廢。同時代替我的家人聲明,在我被關押嚴管期間,家人所寫、所說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全盤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,否定自己所說、所做、所寫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,徹底與舊勢力決裂,堅定的走師父安排的路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3月3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13/97235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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