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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吳玉璞 我於99年3月有幸得大法。得法後,同修散發資料被抓住,將我供出,拘留半月,因有怕心做了對不起師父與大法的事,供出同修,在“三書”上簽字,罰款送禮18500元。2002年秋縣610辦洗腦班,我單位保衛科抓我去洗腦班,沒得逞,後騷擾多次。2003年1月被堵在家,因有私心,害怕給孩子們找麻煩,大錯特錯違心的又簽字“不煉了”,就這樣葬送了自己,師父夢中多次點化我,自己還不爭氣,在正法路上做的還不好,與法衡量還差很遠。我要痛改前非,脫胎換骨,聲明在“三書”上簽字全部作廢,以法為師,學好法,走正最後的修煉之路,講清真象,救度眾生,彌補罪過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3月7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13/97235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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