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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孫翠香 我94年底有緣得宇宙大法。使我的身心得到徹底淨化。99邪惡開始破壞大法,鎮壓法輪功,我和其他大法弟子投入到講清真像救度世人中。2001年4月在發真像資料時被邪惡綁架非法關押在看守所。四個多月後又送到洗腦班迫害。由於我學法不深,又有怕心、利益之心,沒有識破它們的偽善面孔,動了常人的情,被邪惡鑽了空子,聽了邪悟者的鬼話,就寫了“不煉了”的保證。惡警說不合格,女兒又替我寫了一份。既給自己留下了污點又害了別人。從被迫害處出來後,通過學法和與同修交流,認識到自己的錯誤。鄭重聲明:我和女兒所寫的保證全部作廢。加強學法堅定實修,做好大法弟子該做的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3月5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13/97235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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