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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蘭萬欣 我是99年春得法的。得法後獨自一人在外地求學,修煉很不精進。99年7.20時,我正好放假在家,由於怕心重,用人心對待大法,當父親提出交大法書時沒有反對,更配合父親洗掉了講法帶。經過幾年的學法才清醒過來:我與父親犯下了對大法不敬的重罪。我們符合了舊勢力的安排,走了它們安排的路,造成了不可彌補的一損失。真是後悔莫及。我與父親對不起師父的慈悲苦度。弟子錯了。我決心堅修大法,做一個真正的大法弟子,趕上正法進程,全力彌補過失,不愧師父對我的慈悲救度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2月25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13/97235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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