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| |
| 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 | |
|
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柳振國 我在99年9月初去北京證實法和2001年5月寫條幅分別被邪惡非法綁架入看守所和被勞教。在邪惡的迫害下,由於執著太重,正念不足,在這期間做了大法弟子絕對不能幹的事,這是對大法的侮辱,也是修煉人的污點。為了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洗淨污點,特此聲明:在我過去寫的“保證書”、“悔過書”等東西,以及在我修煉所說、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我要在正法進程中加倍彌補,與舊勢力決裂,做好師父要求的“三件事”。在“三件事”上提高。按照師父要求“全盤否定一切邪惡舊勢力安排的,全面講清真象,正念清除邪惡,救度眾生,堅定的維護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3月3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13/97235.html |
|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|
| 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