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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張宗秀 我今天忽然想起在2000年惡警把我綁架到本縣看守所,它們在審問我期間寫了好幾頁,有一句寫的是:法輪功是×教。它們寫完以後叫我簽字,我就簽了。當時我想反正不是我寫的,是惡警寫的。這件事過去好幾年了,今天讓我想起決非偶然,現在我認識到,不應該簽字,修煉是嚴肅的,我一定要嚴正聲明:自己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全盤否定舊勢力的安排,堅信師父與大法,做好大法弟子該做的三件事,緊跟正法進程,走好最後的路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3月9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13/97235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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