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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華 我於2000年年末進京為大法說句公道話。第一次進京時由於鐵路站口前公安的無理阻攔被攔回,並通知我所在單位,以至於單位領導在壓力下不斷騷擾我及我的家人,我的姐姐(不是修煉人)被迫以我的名義寫了所謂“保證書”交給單位(是在我堅決否定的情況下)。在此我特別嚴正聲明,我家人為我所寫的“保證書”全部作廢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3月6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13/97235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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