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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玉蘭 我在2000年至2001年期間,被邪惡非法綁架到看守所,後被非法關押在勞教所,被強制洗腦。我也寫了“保證書”。回到家以後,通過學法,煉功,我清醒了。特此嚴正聲明,在勞教所被邪惡逼迫寫的一切“不煉功”的保證全部作廢。從今以後我要堅修大法,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3月9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13/97235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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