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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有芸 本人於2000年12月份無辜被惡警抓走,然後送往洗腦班,長達18個月的洗腦,殘酷的迫害,身心受到嚴重的摧殘。當時自己學法不夠精進,違心的說了不該說的話,做了不該做的事,現在自己認識到了,做一個堅定的大法弟子,做好師父交給的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3月6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13/97235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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