聲明人:湯朝瑜
我以前所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認真做好三件事,緊跟正法進程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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聲明日期:2005年3月9日
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13/9723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