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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芬菊 我愛人是法輪大法弟子,在99年由於我認不清邪惡本質,也害怕我愛人煉法輪功的書再次被邪惡發現,所以就用火把《轉法輪》等一些大法書燒燬。現在我看到許多法輪功學員被無故抓捕、被毒打、被抄家、甚至有的被邪惡活活打死。想想他們都是這社會上最好的人,卻被如此邪惡的非法鎮壓、迫害,我現在徹底認清了這場非法鎮壓的邪惡本質。我很後悔當時燒書的事,所以我在此聲明和懺悔,我要用今後的行動去消除我的罪業。現今我也開始學法煉功,今後我要用“真、善、忍”來嚴格要求自己的言行,做好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3月8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14/97315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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