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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永芳 1999年7月20日迫害法輪功開始時,由於有怕心,向邪惡寫了“不讓煉就不煉”的“保證書”。這是對大法的不真,對不起尊敬慈悲的師父。當時認識不清,認為以後做好了就行,沒有引起重視,叫邪惡有空可鑽。是師父慈悲再次給我機會,使我認識到了聲明的重要性,在此我嚴正聲明:99年7月寫的“不讓煉就不煉”的“保證書”和2001年找別人幫我向派出所索要身份證時別人替我寫的“不煉”的“保證書”全部徹底作廢。徹底否定舊勢力的安排,走正師父安排的正法之路,做好三件事,真正完成正法弟子的歷史使命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3月9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14/97315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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