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| |
| 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 | |
|
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何秀珍 2001年11月,我因張貼大法真像資料被劫持到派出所,遭到了惡警的毒打、恐嚇,家人也迫於無奈替我作出了“不煉功”等“書面保證”。2004年6月我丈夫所在單位的退休辦公室工作人員為了向上級交差,替我寫了“不煉功”等“書面保證書”,我丈夫在懵懵懂懂的情況下簽了字。現在我意識到:親人代寫的“保證書”同樣會給大法蒙受損失。在此,我嚴正聲明:我在殘酷迫害下親人被逼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我一定要堅修大法到底,做好三件事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3月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14/97315.html |
|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|
| 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