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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孫文華 在九九年的七月份,我曾被強迫寫過“不煉功”的保證書,並交出了部份大法書。對師父和大法犯下了罪,深感對不起師父和大法。慈悲的師父並沒有放棄我,還給我機會到派出所重新作了歸正筆錄。但仍覺愧對師父和大法,至今每一想起都感到無比的悔恨和心痛。現我嚴正聲明:以前被逼迫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緊跟師父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3月4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14/97315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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